11、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被借調到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從2014年3月1日起,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期間,通過借調方式(含抽調、幫助工作或跟班學習等,下同)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12、基層工作經歷認定中有關黨政機關的級別有何規定?
列入基層工作經歷的黨政機關須為縣級、鄉(鎮)級機關。這里的“縣級”、“鄉(鎮)級”主要是對行政區劃或行政區域而言。如平果縣衛生局、桂平市教育局,鄉(鎮)人民政府等。如行政級別雖為縣處級,但在行政區劃上屬于設區市以上黨政機關的,則不屬于基層工作經歷范圍。如河池市衛生局、自治區商務廳政策法規處等。
13、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4、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和“生產一線”人員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15、《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哪個部門出具,如何出具?
報考人員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提供,要求按照《關于明確我區公考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日期時間的通知》(桂人社發〔2014〕8號)所附統一模版出具。
16、什么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具體包括“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城區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17、什么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在廣西服務期滿或服務滿2年且在崗、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
18、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時間的界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報考公考時,服務基層項目時間從協議簽訂之日算起。2014年3月1日后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通過借調等方式離開簽訂協議的服務單位工作累計達90天以上的,借調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應及時予以解聘。從解聘之日起,離崗時間不計入其服務基層項目時間。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考時,不符合基層服務年限要求的;在服務期內,未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離崗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能報考定向職位。
19、《服務基層項目證明》由哪個部門出具,如何出具?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由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要求按照《關于明確我區公考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日期時間的通知》(桂人社發〔2014〕8號)所附統一模版出具。
20、什么是村(社區)“兩委”成員?
依照《黨章》成立的村黨組織委員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縣(城區)級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建制村委會(居委會)委員統稱為村(社區)“兩委”成員。
21、什么人員可以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職位?
村(社區)“兩委”成員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職位的,須在“兩委”班子中連續任職3年以上且在崗。
22、村(社區)“兩委”成員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職位時,是否都可以放寬到40周歲?
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可以放寬到40周歲;其他委員按職位計劃中規定的招考年齡報考。如考生張三36歲,是村黨支部書記,李四36歲,是村 “兩委”的其他成員,現兩人都報考一年齡條件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定向招錄村(社區)“兩委”成員的職位,則考生張三符合條件,李四不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