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名單
經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李馨靜等54名考生(含遞補)為面試人選,具體名單(按準考證號排序)詳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通過電子郵件、快遞郵寄兩種方式報送面試資格審查材料并通過審查的考生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復審通過的,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一)復審時間。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復審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青秀區佛子嶺路1號。
(三)復審材料。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
三、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2025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面試。
(二)面試地點。廣西水產畜牧學校(南寧市青秀區錦春路14號)。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二)考生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考生面試須知詳見附件2)。
(三)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2025年6月14日8:0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未到達的考生不允許進入候考室,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四)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試階段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強個人健康監測,避免身體健康出現異常,影響面試。考生如出現身體不適無法堅持參加面試的,要主動到醫療機構檢查。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核定。有筆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2025年區直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確定。無筆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時成績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5個分數中,分數最高的考生作為考察人選;最高分相同的,以最低分進行比較,最低分高的作為考察人選;最低分相同的,以第二高分進行比較,第二高分高的作為考察人選。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提供的資格審查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考生在面試資格審查或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出現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考生在面試時,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準考證號等個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面試成績。
(三)考生應誠信報考,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面試資格申請,以及在面試環節之后放棄的,記入考試誠信檔案。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直屬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人員名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