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蘭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調配管理辦法(修訂)》(蘭辦發〔2024〕21號)有關規定和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2025年學校招生及辦學規模需要,決定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中公開選調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名額
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52人,其中專任教師34人,教學輔助人員18名(詳見附件1)。
二、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堅持干部回避的原則。
三、公開選調范圍
四、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備職位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任職資歷及任職資格條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5.符合選調崗位規定的選調條件和其他條件,具體詳見《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2025年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為選調人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對工作地區、工作單位、最低工作時限等有限制性規定的人員;見習(試用)服務期未滿的人員;約定服務期限未滿的人員。
4.調入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服務年限、任職試用期、處分期限、影響期限及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以2025年6月23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可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材料需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列好目錄,封面須標明選調崗位、選調對象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1)《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2025年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親筆手寫)。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復印件各1份。
(3)在職在編證明材料、近3年工作總結1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由東蘭縣教育局和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依據選調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并反饋給報名人員;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請務必保證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虛假材料將取消報名資格。
(三)面試
經初審合格后,進行面試,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面試情況,等額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情況,做出考察結論。
(五)體檢。考核結束后,按照優選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桂人社規〔2024〕3號)執行。體檢在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選調。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者自愿放棄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確定選調人選
根據面試和考察綜合情況,確定選調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或表現達不到用人單位要求出現名額空缺的,由領導小組確定選調人選。
(七)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對象,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紀律要求
(一)本次公開選調嚴格按規定和程序操作,在公開選調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面試過程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取消公開選調對象的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參加選調人員師風師德高尚,無違法違紀記錄。
未盡事宜,請與東蘭縣教育局人事教師工作股(聯系電話:0778-6325450)或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行政辦公室(聯系電話(0778-6322037)聯系。
附件:1.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2025年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計劃表
2.東蘭縣拔群高級中學2025年公開選調專任教師和教學輔助人員報名表
東蘭縣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